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各人的责任,特制定以下声明:
一、本次活动地点是乐居乡,活动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一天。二、本次参加活动的学生均是自愿参加。
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尊重当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不随便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六、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领队,经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应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九、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均为自愿参加,各学生签字确认,自活动开始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失效。
签名:
昭通师专环保协会
20xx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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