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委托 担任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包括但不限于:
1、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2、代为就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
3、代为进行和解、调解;
3、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
4、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5、代为申请延期举证;
6、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
7、代为出庭;
8、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
委托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二0xx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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