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节假日期间事故占了一定比例,反映出企业在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薄弱。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定期组织开展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全区每月集中组织一次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各地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节假日或“零点”安全生产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用暗查暗访的方式,事先不通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重点
1、节假日生产调度、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带班情况;
2、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4、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5、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常识与实际操作能力;
6、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储备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能立即整改的应在检查人员在场时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应开具相应
的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验证,复查要采取工作日复查和节假日复查结合的方式开展,不彻底整改到位,绝不放过;
2、发现节假日正常生产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值班带班的,应当约见企业负责人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3、请将检查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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