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了湟中县《致20__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0__年高考考生参加考试重要事项告知书》中关于考试管理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内容,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及家长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资料真实准确。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绝不携带手机、包、计时工具(考场内有电波钟)、涂改液、修正胶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计算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储存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若在考场内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本人绝不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绝不参与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考试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违纪违法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的处理。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用于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初始密码在准考证上)和提交密码(刮刮卡),避免因密码遗忘、丢失给自己的录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我的姓名:__________
我的考生号: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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