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事故,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以做到及时响应,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并减少由此伴随的环境影响。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所在地发生洪水紧急情况时的现场使用管理。
3、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和义务
3.1应急指挥者(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单位或承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监理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督促、组织对职工进行洪水应急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发生紧急安全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疏散人员,并及时上报。
3.2应急执行者(各级安全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安全生产及急救常识、急救设备的使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洪工作。
3.3员工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统一有序的进行疏散
及撤离,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积极投入急救工作。
4、应急工作内容
4.1内部联络
4.1.1紧急情况发生后,发现者组织人员疏散及撤离并立即报告组长。
4.1.2紧急情况发生后,若组长不在现场,由副组长实施应急指挥,调动各级人员、机械立即采取措施。
4.1.3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4.1.4事故发生后要报告公司总经理
4.2外部联络
4.2.1发生事故后,通过现场救治控制的,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全员撒离,若有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拨打“120”或向当地有关部门求救。
4.2.2重大伤亡事故,要在12小时内上报公司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4.3应急措施实施步骤
4.3.或副组长,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人员进行抢救,疏散人员。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并报告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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