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沈阳红十字会医院
乙方:X医院
甲方到乙方处实地考察,了解到乙方所在地区属少数民族聚集区、国家级贫困旗。卫生资源缺乏、医疗技术滞后。甲方从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的角度对乙方建设给予支持。
一、协作目的
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协作范围
医院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养、物资援助。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乙方要求,同意挂协作医院的牌子,甲方有关领导应邀出席挂牌仪式。
2、关注和指导乙方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必要时委派管理人员协助搞好医院管理工作。
3、协助乙方提高技术水平,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或以远程会诊等方式技术指导和帮助乙方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4、为乙方免费培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达到独立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
5、乙方所派进修人员有违法乱纪、不遵守规章制度者,甲方可拒绝培养。
6、尽可能给予医疗物资(包括闲置或退役设备)援助。
乙方:
1、隆重举行协作医院挂牌仪式,届时邀请甲方领导出席。
2、借助传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着重宣传甲方技术设备及专业优势,并形成宣传长效机制。
3、确定甲方为乙方急、危、重疑难病患者转诊定点医院。
4、负责安排技术指导和坐诊专家教授的食宿问题。
5、每年派3—5名医务人员到甲方处进行深造学习,学习人员应符合甲方要求。
6、学习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不给甲方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四、附则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努力践行协议书各项内容,期望得到显著成效。
2、协议内容修改或变更需双方协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或另行文件。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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