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法字〔〕x号)要求,为弘扬宪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法制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组织全省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题课程。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增强依法履职、依法执教的意识,提升依法处理教育管理事件与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两个课程模块,每个模块包括专家讲座、文本资源和标准化测试,各x学时。学习时间为x年x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四、培训方式与考核
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空间,进入x年远程研修项目(例如:已参加x年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则进入“x年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项目”),根据时间安排完成课程模块的学习和标准化测试任务。研修平台跟踪记录学习过程,教师完成全部模块学习且通过标准化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分及以上)即为考核合格。每个课程模块计入x学分,共计x学分。
未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由学校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抓紧进行工作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管理职责,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区域网络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积极发动、组织有关教师全员参加培训,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督促、引导教师按时收看视频、完成标准化测试等学习任务。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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