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南大街东南角(长平路与箕城路交叉口原爱华商厦)楼房一栋,西墙面(5楼至六楼顶部)租给西华县花开富贵有限公司制作广告牌使用,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提供墙面,提供内一间房供乙方安装设备用,负责本单位的一切事宜。
2. 乙方负责外部的工商市政协调工作。
3. 租赁时间为年,从 日止,每年租金一万元,每年价格不变 。
4. 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3年租金,此后每三年乙方向甲方交一次租金。
5. 此合同甲方领导班子换人或其他更换,协议仍然有效,受法律保护。 以上事宜,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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