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
20_年10月23日—25日
二、比赛地点:
学校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
1.初一、初二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男)、4x100m接力、实心球(原地双手头上前抛)、跳初、跳远、三级跳远。
2.初三100m、200m、800m、1500m、实心球(原地双手头上前抛)、跳初、跳远。
四、参加办法:
凡我校在籍学生,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均可报名。
1、项目限制:每人限报三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三人。
2、人数限制:每班男、女生各限报10人。
3、各代表队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为领队,体育班委为教练。
4、凡参加者,先选好个人参赛项目到班级体育班委报名,班委会研究,班主任批准后送体育组编排,一经编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或放弃,如发现违例(有重病者除外),则扣除该生所在班级团体总分1分。
5、10月13日下午四节课下前各班将报名表一式两份(男、女分开),按要求填写好送体育组。
五、比赛办法:
1、每个单项(包括接力)各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分,成绩相等,将名次分平分,但无以下相应名次(如两人并列第二,则下面没有第三名),破纪录的另加9分。
2、过年级的团体名次,按本班男、女单项比赛的名次之和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
3、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田径比赛规则》。
4、凡径赛分道项目,如100m、200m、400m、4x100m接力出现串道现象,一律取消串道选手成绩、名次。
六、奖励办法:
1、各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各单项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打破记录者,另给破纪录奖励。
3、各年级评出三个精神文明队。
七、本规则未尽事宜待后解决。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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