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x有限公司股东于xx年9月19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股东x有限公司代表先生、股东xx有限公司代表女士参加了会议。与会股东共持有公司100%股权。•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通过“x有限公司章程”。
二、选举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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