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德海 、为委托人与诸暨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受托律师代理权限为下列
1.一般代理;
2.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本案一审终结止。
委托人:
注:1)、有关本案开庭等事项请通知代理人(1370651)
2)、受委托人地址: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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