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单位
(一)主办单位:省残联、市残联
(二)协办单位:省教育厅、市教育局
(三)邀请单位:省政府、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
二、活动计划
(一)成立助残日活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省、市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
2、助残日活动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秘书组:
活动组:
宣传组:
会务组:
(二)“全国助残日”前夕
1.残疾人教育深度报道〔省、市残联宣文部(处)〕
2.“扶残助学”办法修订〔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3.残疾人教育信息收集汇总〔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4.特殊教育工作协调会(省、市教育部门)
5.联系热心扶助残疾儿童的单位(市残联基金会)
(三)“全国助残日”当天
1、时间:x月x日
2、地点(待定):广场或体育中心会场(晴天),剧院(雨天)。
3、会场联系及布置,演出活动由省、市残联宣文部(处)负责。
4、大会议程、主持词由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省市领导讲话稿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经省、市残联办公室审核后,送讲话领导审定。
5、邀请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由省、市残联办公室负责。
6、联系参加活动的残疾儿童、家长、特殊教育工作者、普通学生、青年志愿者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组联部(处)负责。
7、艺术游戏节目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8、现场展板、咨询台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协调安排。
9、进行捐助书刊、助学金等仪式及印发扶残助学政策文件由省市残联办公室、教就部(处)负责。
10、联系新闻单位采访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11、会场组织由省市残联办公室统筹,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三、费用(省、市残联各出一半)
(一)会场租金和场地布置材料费
(二)演出单位补贴
(三)残疾学生纪念品、记者补贴、杂项开支
(四)残疾人教育机构展板、咨询台材料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