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紧密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学校与企业间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
二、合作内容
1、学生校外实习:与企业签定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企业接受学校一定数量、专业对口的学生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毕业时,企业可优先选择录用学生,补充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
2、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合作企业需培训在职职工时,学校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帮助企业提高职工素质。培训专业、培训目标由企业确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商定,培训师资由学校安排或企业委派,教材由学校提供。具体可签培训协议。
3、教师实践: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教师到合作企业实践。实践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利用假期进行。实践教师填写企业实践登记表,登记内容应包含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实践企业评价、学校意见等,并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培养、提高。
4、学校积极与企业联系,由企业每年适当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到学校任课,指导充实专业课教学,弥补师资的不足。
5、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教学咨询委员会,企业委派技术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参加,学校有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课教师参加,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为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安置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6、加强校企交流,通过联谊活动、校企互访、联办文体比赛、工学技术比武等,增进双方感情,密切校企关系,促进教学教研和学用结合,提高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三、校企合作的实施
校企合作涉及面广,以校长室、招生就业处为主,教务处、政教处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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