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区对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工作,维护代收费政策的严肃性,5月25日—26日,我站在区文教局、局纪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区代收费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1、收费学校均能于5月20日前,进行自查,并如实填报《江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年检表》。
2、20xx年秋季—20xx年春季,我区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9所,在校学生8916人,其中省级示范校3所,在校收费生5026人,每人每年收费60 元,计收费301560.00元;,电教装备二类校5所,在校学生3890人,每人每年收费34元,计收费132260.00元,共计收费 433820.00元,金额到帐。
3、根据省、市馆文件精神,代收费总额的60%,上交区站统一管理,用于定购《江西省中小学电教软件使用目录》中的软件。本学年度我站共收到代收费学校上交256345.80元,占我区代收费的59.09%。
4、本学年度,我区在市馆共订购电教软件253016.00元,已全部下发到区直各校。
5、全区代收费留用为177474.20元。各校均能严格按照省、市馆文件精神,用于学校电教软件的添置,电教教师的培训及电教工作的开展上。
综上所述,我区在执行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三环节上,能严格按照省、市馆的文件精神,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占用。
浔阳区教学仪器电教站
20xx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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