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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2020-04-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为确保国庆六十一周年本市彩灯开放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9月29日至10月7日,对本市部分地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交通管制时间:9月29日至10月3日,每日15:30至23:30;10月4日至10月7日,视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二、交通管制范围:机动车管制范围为浦西地区:从东大名路/溧阳路路口起,沿溧阳路—长治路—天潼路—曲阜路—西藏路—北京路—成都路—重庆路—淮海路 —人民路—东门路至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浦东地区从百步街/滨江大道路口起,沿百步街—陆家嘴环(北)路—陆家嘴环(南)路—拾步街至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非机动车管制范围:从南苏州路/河南路路口起,沿河南路—人民路—新开河路至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三、高架道路、隧道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管制期间,延安高架西藏路下匝道封闭,延安高架(南北高架以东)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除进入延安东路隧道 和外滩隧道的车辆以外),其他高架道路正常通行;复兴东路隧道、大连路隧道、人民路隧道、新建路隧道、外滩隧道等隧道正常通行,延安东路隧道只允许延安高架福建路上、下匝道进出浦东的车辆通行;卢浦大桥、南浦大桥 、杨浦大桥 正常通行。

  四、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理措施:关闭轨道交通二号线、十号线南京东路站。黄浦江东金线轮渡实施东向西单向停航。黄浦江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五、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管理措施:交通管制区域内的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关闭,同时禁止行人通行。

  执行任务的警备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押运车以及持有《国庆汽车通行证》的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届时,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市中心彩灯开放区域的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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