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我校课堂教学改革的步伐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根据《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云溪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升文
副组长:曾庆良
成员:刘国泰、彭岳文、周帆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刘国泰
成员:李乐生、郑琳娜、向喜、刘英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职工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我校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四、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五、考核对象
列入财政预算拔款的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员工(校长除外)。
六、考核内容
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等方面的实绩。
具体内容为:
1、本办法所指绩效工资即:区财政下拨的早晚下辅津贴及本期每位教师(在编在职)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每年人均8400元。
2、绩效工资用于发放工作质量奖、班主任津贴、早晚下班津贴、值周补助、教师个人绩效奖五大部分。
3、五大部分为:
A、工作质量奖B、班主任津贴C、早晚下班津贴D、值周补助
E、教师个人绩效奖=教师期末绩效考核得分/校绩效考核总分(下拨总额-A-B-C-D)
4、工作质量奖发放办法:
每次联考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质量抽测中,所授学科的平均成绩超过同年级同学科的`总平均成绩0.1分,奖励授课教师2元,以此类推。教两门主科的教师取两科的总和(含平行班)。中考奖、特殊贡献奖按《中考奖、特殊贡献奖发放办法》执行。奖金由校长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不列入绩效奖范围,
5、班主任津贴发放:
(1)、班主任津贴基数为每月元。
(2)、班主任工作由政教处根据《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单独考核并下发班主任津贴。考核细则由政教处负责。
6、早晚下班津贴发放标准:早、晚下班每节12元。
7、值周补助:由校长室根据全期教师值周情况造表核发。
8、教师绩效考核及年度考核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并下发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由教务处负责。
七、确定等级。
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排名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区优人数按当年教育局下发指标确定,镇优人数等同于区优人数,总分60分以下者定为不称职,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5%以内)。区优指标分配原则:班主任每年1名、行政两年1名,教辅人员每年1名,丁山小学每年1名,其余为教学人员,各类别按考核分高低取,镇优指标与评比方法同区优。
八、教职工凡有下列情行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家教家养的。
3.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取财物的。
4.旷课(工)超过七天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6.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8.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9.违反计划生育的。
10.未超过教职工平均工作量的120﹪的拒绝学校安排的。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每期进行一次,结果作为当期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职工表彰奖励、培养培训、年度考核工作(上、下两期绩效分相加即为当年年度考核分)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或合格者,可晋升、评优评先,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得晋升、评优评先。
十、说明
1、本方案自20xx年上期起执行,由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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