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整体素质,对我们医院药房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查,述职情况如下:
一、药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事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有专人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了学习计划,业务人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购进药品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经营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四、后期建立建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主要内容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验收药品做到要:帐、票、物相符。验收记录按规定期限保存。
五、验收需要保持特殊运输条件的药品时,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药品不予接收。
六、药房整洁有序,存放、陈列药品有专用货架和药橱,需冷藏、避光储存的药品在相应条件下存放。有必要的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污染、防鼠设施,对所有设施设备、养护用仪器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七、定期对储存和陈列药品进行质量检查,每天观察室内温湿度。陈列药品根据剂型分开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
八、调剂室整洁,药品与所用物品固定放置,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调剂室操作规程执行,调配时做到“四查十对”不合格处方拒绝发药,发药时认真核对,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九、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药的原则。效期半年之内的药品填写效期药品登记簿,报损药品填写报损单,及时销毁。
十、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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