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子洲县前伟养殖专业合作社
住所地:榆林市子洲县老君殿镇石畔沟村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建养羊场需要,特此依法向子洲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养殖用地5.5亩。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从事养殖多年的散养户,已通过自学与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自己的养殖理论体系,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场,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子洲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400只的白绒山羊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本村乃至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畜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土地面积5.5亩,地址为子洲县老君殿镇石畔沟村。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子洲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申请人:子洲县前伟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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