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计生管理机构 配备兼职计生管理员
1、根据《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简称《规范》)规定,我院于今年成立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原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撤消,其职责由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下设立计生办,挂靠在工会,指定专人负责计生工作。
2、《规范》要求,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团单位,专职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300:1。目前,我院职工已超3000人,只配备专职人员一人,未能达到市计生局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决定在我院科室工会层面设立计生兼职人员,在计生兼职人员下再设立科室计生联络员,并明确了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实现了层级管理模式,即:领导小组→计生办→计生兼职人员→科室计生联络员。
二、实行层级责任制
1、根据《规范》要求,我院沈慧勇院长已与医院各科(专科)主任、护士长签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制。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执行本科室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计划生育工作总负责;医院对各科室和职工个人在评先、评优、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条例,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科室领导责任。
2、计生办与每位新入职的职工签订计生协议书,依法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完善计生管理规章制度,优化了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做好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和计生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为方便职工办事,提高计生办工作效率,制定了《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四、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为全院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1、日常性工作。①审批出具婚假条125件;②审批办理生育指标申请126人次;③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106人次,由我单位发证48份;④审批办理产假112人次;⑤建立新入职职工计生档案398件;⑥为离院(职)职工办理计生档案移交238人次;⑦为女职工回复计生回函1123人次;⑧出具计划生育证明1215份等。
2、宣传教育工作。①根据新形势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经院办全院发文;②《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电子版挂工会主页和医院内部网,并广泛发动科室和职工上网下载学习;③做好新职工入职岗前培训工作。在新职工岗前培训时,对新职工进行计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分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给新职工。
3、认真落实各项计生奖惩措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独生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发放、计划生育达标奖的申请发放等。
4、耐心解答职工对计生工作的咨询和疑问,及时处理计生相关的问题与投诉等。
五、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自身建设
计生办负责人和专职干部积极参加广州市计生局、中山大学计生办和人民街计生办举办的计生培训和年度会议,及时掌握计生政策和相关知识;对计生兼职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我院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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