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以来,我市通过连续两年实施国家农村改厕项目,改厕工作进展较快,取得了一定成效。xx年在国家未开展改厕项目的情况下,全市实施爱国卫生目标责任状,各县(区)根据责任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超额完成了xx年度农村改厕任务,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52.7%,但按省规定的xx年农村改厕普及率达到65%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改厕工作任务仍然很重,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省规定目标的实现。现将xx年全市农村改厕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农村改厕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对于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减少疾病,改善农村居民人居环境,提高健康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国家实施转移支付改厕项目是新形势下加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关注民生、为民办事的具体体现,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队伍,制定改厕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作为目标考核中的硬性指标完成;各级爱卫办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跟踪考核。考评结果同全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状挂钩。
二、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国家项目实施
今年省下达给我市xx年(xx年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任务xx座。每座户厕中央财政补助250元,市政府按照1:1比例配套补助250 元,项目工程建设在xx年10月20日前完成。为此要求各县(区)按照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尽快组织协调相关乡镇、村屯做好项目村的落实工作,尤其是按照不低于国家、市级补助的原则,落实县(区)级改厕配套资金,保证国家改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分解落实任务,完成责任状目标
xx年全市农村改厕普及率继续按照4.2%进行递增,全年需新增农村卫生户厕6390座(含国家改厕项目xx座)。要求各县(区)按自身农村总户数和普及率核定基数,明确指标,尽快分解落实任务,于10月末全部完成全年责任状目标。具体指标分解如下:本溪县每年需递增5.42%,年均新增农村卫生户厕3010座(含国家项目500座);桓仁县每年需递增2.64%,年均新增农村卫生户厕1500座(含国家项目800座);平山区每年需递增 5.48%,年均新增农村卫生户厕320座(含国家项目100座);明山区每年需递增2.68%,年均新增农村卫生户厕290座(含国家项目200座);溪湖区每年需递增6.04%,年均新增农村卫生户厕570座(含国家项目100座);南芬区每年需递增5.03%,年均新增农村卫生户厕500座(含国家项目200座);开发区每年需递增5.37%,年均新增农村卫生户厕200座(含国家项目100座)。
四、严格执行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国家项目
各县(区)要根据《本溪市xx年农村改厕项目(xx年实施)技术与管理方案》的要求,按照项目目标和项目范围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确定项目村屯和改厕农户,组织建设材料的采购和工程施工,做好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各县(区)的农村改厕工程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迎接省里统一检查和验收。各县(区)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的组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项目完成报告书和工作总结在xx年11月10日前报市爱卫办。
市农村改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将继续领导全市的农村改厕工作,改厕实施过程中,将派出检查组督导和抽查各县(区)的改厕工作,从11月3日开始组织对各县(区)改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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