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手指,应拒绝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予以退回;
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及时应与内账会计做好原始单据交接及现金、银行日记账的对账工作,定期完成企业日常的记账、结账工作;
负责企业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
上级机关、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来本企业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要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簿账册、文件资料、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工作,并妥善保管,非得批准,不得销毁;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各种账目资料,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财务情况;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与接任人员办好交接工作,并有财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监交;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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