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的条例
为加强德育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特制定德育工作条例如下:
1、成立以校长为核心的德育领导小组,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开学初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末总结评比。
2、建立班主任、少先队、思品课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各班要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少先队工作计划和思品教育计划,结合本班情况,制订出班级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
3、所有教师都要重视德育工作,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要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担负起育人职责,做到严格要求,各科教学要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4、认真上好思品课,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加强思品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计划、有备课、有考核、有检查、有总结。
5、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大、中队辅导员和干部的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一个月组织一次中队教育活动,两周组织一次小队教育活动,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开展五爱活动。
6、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常规训练和文明礼貌教育,学校和班级要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进行一次思想品德评定。
7、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成立三结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三结合领导小组会议,研讨德育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使家庭、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好德育工作。
8、加强师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处处为人师表,学期末学校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比总结。
9、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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