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库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同时请申购部门及质量管理部门协同验收材料质量,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对需要化验的原材料要附相应的合格化验报告。
第四条对于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库管人员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经手人及库管人员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一联保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经手人带回生产车间做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成品核算的依据。
第五条因生产需要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材料物资,应填写直提单。(即同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第六条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财务部经理处理。
第三章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七条办理材料物资的出库,库管人员要填制出库凭证,由库管人员、经手人双方同时签字,由经手人持一式三联的凭证送经手人主管审核,经手人持主管审核签字后的凭证到财务部门由会计审核,经审核过的凭证留下第二联做记帐依据,第一联由经手人留存,持第三联到仓库办理材料的出库。
第八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经理处理。
第四章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九条仓库管理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十条每月月底之前,库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财务部。
第十一条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旬点月盘。每旬要看帐点物,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部经理。
第十二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四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四“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必须经常检查调整库内问题、湿度,保持通风。
(4)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酒后值班。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7)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9)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10)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财务部经理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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