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民政局领导:
我是通山县洪港镇沙店村七组村民,男,现年59岁,1976年元月应征入伍。所在部队为广东省仁化县00274部队,历任五连战士、班长。从事钻探、开采核铀工作。当时,生产很落后,没有机械设备,没有防护措施。采出的矿石只能用手搬上矿车,再推出一千多米隧道外的矿堆。洞内又闷又热,汗得全身没有一根干纱。每天工作八小时,除星期天外天天上班。全团九个连队,唯独我所在的五连是打隧道条件最苦的。所有作业,全是手工操作,从来没有用过机械设备。本人服役4年,一直从事开采核铀矿工作,因受核辐射影响严重,退伍后疾病缠身,且疾病经常复发(现经武汉同济医院确诊,颈椎曲度变直骨质增生,腰椎盘突出2—6节骨髓严重疾病缺血改变,椎间变性兼有真空症状),身体长年浮肿,长期靠吃止痛药来缓解病痛,药费每月达1200多元开支,医师建议必须动手术。现在,我的生活非常贫困,日常开支基本上靠亲戚战友资助,用来维持缓解病痛的医药费都没有着落,哪还有钱动手术!
为此,特向贵局申请疾病困难救助,恳请领导酌情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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