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协议人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因双方性格不合确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一致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男方共分割给女方人民币_____元整,其中_____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当时支付,其余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均以女方收款凭条为证。
2、双方婚后购车一辆,现存放在女方处,并存在未办理交通罚款、养路费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其变卖,共同办理交通罚款、养路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其他费用,所需费用从变卖所得现金中出。剩余现金双方平分。
3、双方于婚前以女方名义贷款购买房产一处,地址为______________,房产购买价格约人民币贰拾柒万元,婚前共付首付房款伍万陆仟元,加税后约人民币柒万元,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款部分。经双方协商同意,离婚后该套房屋产权及所有权益归女方所有,未偿还贷款部分同时由女方承担。男方同意放弃婚后该房产婚姻期间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分割。
4、男方母亲于男方婚前贷款购买房产一处,地址为_____________,房产购买价格约人民币叁拾贰万元,由男方和其母亲共同偿还贷款。男方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为该套房屋还贷约人民币柒万元。女方同意放弃婚后该房产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分割。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列明房屋、车外,并无其他财产,双方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真实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或离婚前转移财产之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向法律部门起诉,并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全部份额,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任何责任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并有权向法律部分提出上诉。
七、协议生效时间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__ 年 __ 月 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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