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生课后在校学习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和《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xx〕34号)《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教育科和体育局关于市辖三区城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xx〕416号)精神,我区决定于20xx年春季学期起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课后服务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课后服务的目的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
二、课后服务的原则
公益普惠、服务公开、自愿选择、分步推进、安全第一
三、课后服务对象
顺庆区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四、课后服务的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开始,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2个标准课时。(含因节假日调休而正常行课的星期六、星期日),具体时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五、费用收取标准
课后服务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局核定。根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教育科和体育局关于市辖三区城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xx〕416号),顺庆区城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180元/生·月。顺庆区农村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按区发改局核定标准执行。
六、课后服务的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以课业整理为主,学校内开展的课后服务要与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等有机结合。可安排学生课业辅导,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课后服务不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科性集中教学或上新课,不对课堂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
七、课后服务的组织
各实施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自管自办、自管他办(与具备资质且规范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合作)等组织模式,实施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课后服务的人员由学校教职工、各类志愿者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构成。
八、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开展课后服务,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对自愿参加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并进行管理。
3、确保各种教学设施安全。
4、对课后服务带来的风险尽告知、提示、警示义务。
5、学校不进行补课、不进行强化训练;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6、做好服务人员的资格审核及培训管理。
九、家长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
2、履行自愿服务协议书相关内容。
3、承担接送过程的安全责任。
4、教育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5、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相应的课后服务活动。
6、对服务不满意的,有权退出服务。
各位家长,服务好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谢谢您的配合!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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