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企业名称:御厨稀饭庄。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餐馆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位于_沿口镇金雁街林业局斜对面__; 合伙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甲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
1、餐馆总价值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目前由甲乙拥有,丙方以现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作为入伙资金,入伙后甲乙丙各占总价值的三分之一。
2、合伙期限。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后盈余按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比例分配及承担。所有资产均由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
2、债务承担:合伙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负责,合伙后的`债权债务由甲乙丙三方负责。
六、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后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包括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日常事务管理;支付合伙企业债务;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对合伙餐馆进行转让、变卖、变更、抵押、为他人提供担保、擅自停业等行为:
5、合伙期间,丙方本人必须作为主厨为合伙餐馆工作,工资单独给付。
6、为便于管理及经营,甲乙丙都可以作为聘用人员在餐馆上班,工资单独给付,根据不同岗位给付相应工资。
7、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餐馆相竞争的业务。
8、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餐馆利益的活动。
9、单方面转让退伙时、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另外两方有优先承让权。
10、本协议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财产共同处理、共同分配。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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