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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集锦

2022-08-24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医院病房规章制度有何规定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证实确实是乱收费就会退费。

  不少人都遇到过医院乱收费、挂号难的问题,也遇到过一些食品安全卫生问题。那么可以通过拨打12320来进行投诉和咨询。

  据报道,目前已有20省市开通“12320”卫生热线,剩余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为提高“12320”公众知晓率、使用率,卫生部12320管理中心20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面积的主题宣传活动。在“12320”卫生热线市民一日体验现场,记者看到20多个座席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公众打进热线,既有咨询接种乙肝疫苗、怀孕时能不能养狗等健康知识的,也有投诉医院乱收费和挂号难等各种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的。

  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

  1、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2、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3、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4、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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