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内容,现就我科财政改革和量化考核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夏办发[20xx]19号和区政府下发的夏政[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一是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价格标准,对车辆实行以旧换新;二是对各单位新增资产经批准同意的,可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的,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我们为321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安装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财政部门安装了网络版,各行政事业单位安装了单位版,做到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面达到了100%,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土地、房屋、计算机、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制作了图像卡片,各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等情况一目了然,动态监管体系已建立,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
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
今年“非转经”占用费任务万元,已全额缴入金库;各单位资产有偿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缴入财政局国库科
设立的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基础性资产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区委办公室下发的 “19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通过拍卖公司进行了公开拍卖,并邀请了区电视台、区审计局、区纪委对拍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了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资产有偿使用审批实行单位先申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今年主要是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工作暂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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