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年12月7日签订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12月7日共同签署了《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1. 因甲方广布时间紧急,甲方无法等待乙方制作画面所需要的工期,双方达成协议由甲方自行喷绘广告画面并自行安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再替甲方喷绘以及安装广告画面。
2. 双方原定叁仟贰佰元整的广告发布费改为贰仟伍佰元整,甲方已支付乙方伍佰元整的定金,甲方在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需再支付乙方贰仟元整。
3. 在广告画面安装过程中如果甲方将乙方广告牌损坏或损毁需7天内修复,修复时间计入广告发布时间。如超过甲方广告发布时间仍无法修复每延迟一天甲方需支付乙方200元。
4. 在甲方广告画面安装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 方 : 乙 方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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