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程承包方式:
二、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工程造价: 元整 小写 元 (人民币)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计
完成后7天内按审计金额的90%付款。
质 保 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7天内
甲方付清剩于工程款。
四、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以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五、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 1 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
2.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其他施工单位沟通等工作。
3.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八、 违约责任
1.工程如未按协议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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