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御溪台门面房号平米承租给乙方。
2、租赁期限为五年,从20xx年8月1日到20xx年8月1日。
3、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乙方自租赁之日起第一年房租全免,从第二年起乙方每年总共交于甲方此商铺一楼二楼的租金为叁万元整。每年须提前一个月付清租金,一年一清。
4、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此商铺一楼二楼的采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
5、甲方不负责此商铺一楼二楼的装修,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6、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损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如需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以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甲方必须保证此商铺产权清楚,若由于甲方个人原因或个人纠纷,致使商铺在租赁期间不能正常营业,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并且以全部金额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所投资的全部装修费用。
8、租赁期间乙方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
9、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改商铺。
10、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不得违约,一方如有违约给另一方按照损失的翻倍赔偿。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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