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家庭住址):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家庭住址):
电话:
见证人: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楼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有移民住宅楼一个转让给乙方,房屋位于青龙山镇幸福小区号楼单元层户,面积:平方米,以及地下室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及交易流程:
1、乙方付给甲方转让费元(小写:元),如乙方得不到楼房指标,甲方退回乙方2倍转让金作为补偿。
2、此楼房如双方签订协议后仍有国家对此楼房施行补助政策,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付给甲方转让金,甲方先期交付(月日之前)的楼房款元由乙方返还甲方手中,甲方把先期付款收据如数交给乙方。此后楼房所上交的各种款项均由乙方去完成(按政府通知去做)。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时购买甲方转让的楼房,或欲退回楼房于甲方、或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不予退回上述转让金,做为乙方违约责任金。
第五条: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如产权无法办理到乙方名下,则房屋产权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就产权问题与乙方产生纠纷,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因政策原因,乙方得不到相应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时,甲方也不得声明对此房的拥有权,此房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拥有者为乙方。如甲方索要此房,必须向乙方支付市场价格三倍以上房款。如果乙方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前把此楼房出售给第三方,甲方仍需无条件协助第三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在办理相关产权证时如甲方不予合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见证人三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定拥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由于指标转让而影响甲方享受国家其它优惠政策,乙方不负责任,甲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结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一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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