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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协议

2021-07-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大华力特

  二、商标图样:附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3439819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20--年8月6日。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服务的类别及服务的具体名称:第0743和0749类按商标证原件所包括的内容。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 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 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收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服务的类别及名称:第 类按商标证正本包括的内容。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办理商标转让公证书后,受让方将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即为商标权转让生效时间。

  十、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一、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 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共零元予转让方,并自行负责国家商标局的办理转让手续。

  2.付款方式: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生效后支付。

  十三、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违反协议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协议。

  十三、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邯郸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 转让方壹份,受让方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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