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使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保持全区消防安全形式高度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消防安全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和得实效,成立全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德华(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付刚(地区安监局局长)
华云(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地区公安局、地区住建局、工商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旅游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民宗委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消防支队防火处,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处长谢恩池担任,联系人:刘瑶萌,联系电话:,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区)及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以及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其它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1、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2、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教训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单位消火栓状况,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它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运行、建筑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5、“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7、违法改变建筑使用用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
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或设置停车位占用屋顶疏散平台、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违法设置、遮挡建筑排烟口或者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情况;
是否有违法施工或者投入使用行为;
9、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0、其它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整治阶段,时间:即日起至8月30日。各部门按职责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的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整改。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责任单位自查整改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负责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
负责假冒假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
为其它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住建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对需要增建市政消火栓、改造市政给水管网或设置取水设施的,按规定增建、改建和设置,保证消防用水;
按照管辖权限对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并牵头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负责牵头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户外广告;
牵头整治违法搭建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登高操作场地和防火间距的'建构筑物。
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结合年审、验照时进行实地检验,发现使用性质与产权证明不符或者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对其它部门排查发现的无照经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对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采取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等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企业及车辆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对公路交通隧道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隧道管理单位强化对消防、应急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杜绝停用消防设施和锁闭、堵塞车行通道、车行疏散通道、人行横道、人行疏散通道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的行为。
文体部门:督促影剧院、夜总会、歌舞厅、音乐吧、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演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教育、卫生、民政、宗教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所、养老院、福利院、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等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时间:9月1日至10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在此期限内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排查部门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1月1日至12月15日。由地区行署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对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人员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监管,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强化建筑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久拖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予以曝光,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要采取在媒体设置专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加强问责,严肃查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
请各地、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个阶段结束后3天内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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