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建筑用钢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领秀.裕州印象1区
2、项目地址:方城县龙泉路西段
3、施工单位:红旗渠建设集团
二、供货范围及要求:
1、供货范围:钢筋线材、二级螺纹、三级螺纹及圆钢,具体规格按照甲方工程实际需要订货。
2、供货要求: 在乙方供货期间,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个别品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厂家供货,需要调整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落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
乙方所供钢材按甲方收货当日市场价 结算。
四、收货人员的约定
甲方负责到场钢材的收货、验收工作,甲方指定:曹松青,刘森为收货人员,甲方应确保钢材到现场后由该人员签收确认。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执行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
2.1数量验收:线材过磅,罗纹钢检尺,无损耗。
2.2质量验收:货物进场后,甲方、乙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共同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产品外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在四联单上共同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最终以方城县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3随附单据:货物进场时,乙方应随货提供该批次钢筋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材质单给甲方及监理单位备案。
六、违约责任
1、如钢筋初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在当日调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因乙方提供的随附单据有误造成钢筋无法进场,乙方须于次日补齐,逾期未补齐,则视为该批钢筋不合格。该批钢筋做退场处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应首先按每逾期一天(逾期期间按应供货日至实际供货日或甲方解除合同日计算)按该批货货值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所有损失。
3、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每迟延24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的货款作为赔偿金,若实际损失超过此比例,以实际损失为准。超过48小时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应首先按每逾期一天(逾期期间按应供货日至实际供货日或甲方解除合同日计算)按该批货货值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所有损失。
4、如钢筋未能通过南阳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则由施工单位二次送检,乙方承担二次检验的费用。如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所有不合格材料退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首先按该批次货值100%向甲方支付质量不合格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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