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人):
乙方(现租人):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现就有民大家园三单元502室转租给乙方,双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80.36平方米。
二、租赁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乙方负责防火、防电、防盗。
五、乙方负责一切有关部门费用(水费、电费、物业费、有线收视费、网费等)。
六、甲方是在原房主(房东租赁人)同意的情况下,自愿转租给乙方的,所以若在乙方入驻房屋时,如果原房主(房东租凭赁人)加以干涉,不允许乙方入驻,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并要求甲方给予赔偿损失,并视情节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甲方转租给乙方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将转租房、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而如果租赁期满甲方也不能转租给他人和收回,在条件合理、平等的情况下
乙方要续租享有优先权。甲方应该同意乙方的要求。并按实际情况乙方可以自由选择直接找原房主(房东)或甲方续约。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房主各执一份,经过三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可另做补充协议。
承租人: 现租人: 房主:
电话: 电话: 电话: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