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
2、广告牌规格:
3、广告牌制作材料:
4、广告画面: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广告牌租赁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200000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人民币10000元(合同签订后两周内给付);第二次支付人民币50000元;第三次支付人民币50000元(合同到期日给付)。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对乙方发布的广告形式、内容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广告内容及形式进行改正。
2、甲方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广告位中平面塑料模具安装及制作,并对模具进行日常维护。对因模具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承担。
(2)甲方免费提供广告(不干胶)的安装,并进行相关的日常维护。
3、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对本合同的单独解除权。
(2)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按照相关约定正常使用广告位发布广告。
4、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2)自行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并办理工商行政审批手续。因广告内容造成的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广告位置。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终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
第五条、合同期满
1、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3日内,乙方应拆除其在广告位安装的各种设施。
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续租,乙方须在本合同届满 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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