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产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产地
计量单位
数 量
单 价
合 计
备 注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水份(%) 灰份(%) 挥发份(%) 含硫平均值(%)低位发热量(大卡/kg)≤8.0 ≤21.0≥22.0≤0.8 ≥5000
三、合同计划、定金:
⑴ 合同计划: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提出下月煤炭需求量计划并同乙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⑵ 货款双控: 甲、乙 双方指定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甲方开出全额银行汇票(本合同“第一条”中的合计金额)交由律师事务所封存。只有经甲、乙双方指定委托人员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才能共同开启此信封。所需的手续费按总价3‰计算,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四、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⑴ 时间: 年 月 日前发运。
⑵ 地点:
⑶ 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⑴ 方式:
⑵ 费用负担:
六、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装运数量允许有2%的损耗率,损耗数量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若损耗率超过2%则由乙方负担;运输途中如遇雨天,水分含量按煤炭装车时的标准计。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
⑴ 开票方式:二票制,即煤价采用增值税票,运费采用 。
⑵ 结算方式:现款支付。
⑶ 结算期限:甲方在煤炭到站后48小时内,核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按本合同“第二条”中的质量标准要求,由甲、乙双方会同当地商检部门共同采样送检。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货款全额支付给乙方。
⑷检测方法:甲、乙双方约定收货检测方法按国标 执行。
八、 违约责任:
⑴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逾期壹日,按所欠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⑵ 乙方违约责任:
① 若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指标交付煤炭,按每降低1%个标准,发热量每降低100大卡,按合同协议中的单价,每吨扣除3元;若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货物,逾期壹日,按合同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② 若低位发热量小于4800大卡、含硫量大于0.8%,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货物。
③因不可抗拒力,乙方不能在本合约规定期限内交货或不能交货,乙方不负责任,但乙方必须在三日内通知甲方。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货物交割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合同生效:
在银行出具专项存款证明交由指定律师事务所封存,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 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十二、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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