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备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项目“钢制防盗(火)门”工程。
二、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三、星河湾小区防盗门共计9308樘,防火卷帘门共计500m2(以上数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合计人民币(不含税金,若开税票税金另按5%计)暂定:伍佰贰拾壹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暂定¥:5216320元整)。
四、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门体固定牢靠,平整,开启灵活,表面完好无损,把手、钥匙齐全,包验收合格。
五、交货、费用及相关事宜:交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本次单价包含乙方产品制作、运输(含上下力资)、安装、灌浆、维修费用等,门体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保管。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门体每批次安装600樘到位后支付至70%(含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5%(按单体),余款5%作为质保金,本工程约定质保期为两年,第一年付3%,第二年付2%。
七、供货、安装工期及售后服务:
(1)本工程双方约定:自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四十天内乙方须完成全部产品制作,并在此时间段内分批供货运至各幢单体楼层;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条件,否则,逾期由乙方自行解决分散各幢楼层的垂直运输。
(2)在基本满足安装条件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进行安装,并确保三十天内安装完毕。门体安装时,甲方有偿提供乙方临时用电。
(3)工程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乙方免费保修,终身售后服务(人为损坏除外)。
九、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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