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学校其他行政成员
二、技术团队
1、网络安全与保障小组:
组长:
2、信息技术支持组:
组长:
三、工作职责
1、网络安全与保障组:负责管理学校网站、QQ群,保障各教学楼、综合楼办公室、电脑教室、录播教室网络的正常顺畅运行。
2、信息技术支持组:保障学校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学校新、旧多媒体教室和广播室的正常运行,以及学校大型活动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对参加远程培训的教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3、网络安全与保障组和信息技术支持组所有成员,共同负责对学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带头参与信息技术能力展示或竞赛,为学校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讨、展示、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制作授课课件或背景视频、音频、图片等。
4、技术团队组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技术交流,促进团队成员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方式
1、技术团队成员利用课余时间为学校老师提供技术支持。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占用上课时间的,须报教务处批准。
2、每次活动所需技术支持,原则上由参加活动的教师本人按本年级(六年级除外)→本教研组(六年级除外)→信息技术支持组其他成员(六年级除外)→网络安全与保障组其他成员及六年级团队成员的顺序主动申请;也可按照双方自愿原则提供技术支持。
3、大型集中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由学校指派专人提供技术支持的,按学校指定的人员和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五、奖罚措施
1、技术团队成员为学校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参与的各级各类教学研讨和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学校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参赛教师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课件、视频制作人100元/次(多人合作则分享奖金,下同);市级一(特)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80元/次;县级一(特)等奖及以上,奖励60元;校级一(特)等奖及以上,奖励40元/次;校级二等奖及以下或未获奖、未评奖的,每次奖励(补助)30元。
2、国家、省、市组织的大型集中活动(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不论获奖等次或是否获奖,均按60元/次给予课件、视频制作者奖励,并在年度教师考评中予以0、1分/次的奖励加分(如果制作者有多人,只给主要制作者加分)。参与学校网站、网络、QQ群等的管理,对多媒体设备进行维护,对教师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等的加班补助,按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或方案执行。
3、团队成员全期未履行职责,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技术支持,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非技术团队成员教师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展示、竞赛活动,自行制作课件等多媒体教学素材的,参照本项第2条给予奖励。
六、其他说明
1、本方案中的奖励措施与学校原有规定重复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
2、团队成员制作的课件、视频等多媒体软件,版权归原制作者所有。学校教科室有权在保留原制作者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对团队成员制作的课件、视频进行保存、修改和合理利用;学校其他处室和个人如需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原制作者同意。
3、非原创作品,不予奖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