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机构安全用电管理
(一)公共机构应严格加强用电管理和使用电器设备,建立巡视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公共机构及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更改、移位、拆装线路及电线管道。
(三)公共机构必须经常检查办公区域和办公室内供电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四)公共机构应加强对配电房和电梯机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机关供电正常。配电房、电梯机房、变压器等处应设立警示标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供(配)电房,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五)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办公室电灯、电风扇、空调、电脑、饮水机、热水器等一切电器设备电源。
二、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管理
(一)公共机构要加强对节约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节约用电意识。
(二)公共机构要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灯具,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
(三)公共机构应带头使用环保节能型照明产品或电器,禁止在新产品购置中、在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中采用低效、高耗电设备产品。
(四)公共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每天提倡少开1小时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五)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对老化线路、电网、变压器、电动机等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节约线损率及不明损耗。
(六)公共机构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电义务。要加强节约用电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
(一)公共机构应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在机关食堂、卫生间等公共用水场所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提醒用水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约用水。
(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用水时,尽量不将水量开到最大,以不将水花溅到水槽外为准。使用卫生间,便后应及时冲洗,并应等到冲水后关闭水龙头才离开。
(三)公共机构新购置用水器材或在建工程用水设施,应使用节水型器具,根据需要同时设计节水设施。
(四)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
(五)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现供水管网漏水、水龙头关不紧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水电管理人员及时维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