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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

2020-12-19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合同编号

  吉林省蔬菜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

  品种

  规格

  产地

  _____

  交货期限

  数量

  (公斤)

  单价

  (元/公斤)

  金额(元)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吉林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约定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

  (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二)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验收

  (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的违约金。

  (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部门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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