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中省市关于20xx年冬季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现制定我局20xx年冬季全面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在根治欠薪工作上的职能作用,坚决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牧民工劳动有尊严、权益有保障。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建设市场环境,强化动态监管责任,落实预防和解决欠薪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我局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具体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措施;督促交办或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督导工作。
三、时间、内容和目标
行动时间: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春节前。
全市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解决项目施工不合法、工程分包不规范、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工资支付不足额、劳资管理不到位等五个方面问题,通过冬季集中攻坚行动,切实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20xx年12月底前实现“两清零”目标。
四、应急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程度,分为三级:I级(重大)、II级(较大)、Ш级(一般)。
(一)重大突发事件。15人以上的农民工到市(县)级及上级党委、政府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上访行为表现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严重危害经济安全、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5人以上15人以下的农民工到市(县)级及上级党委、政府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对经济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件。
(三)一般突发事件。5人以下的农民工到市(县)级及上级党委、政府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对经济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未造成影响的事件
五、全面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行动队伍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行动队伍,组成人员如下(按项目划分)。
(一)坤邦尚层境界(三期)、维卡·国际公馆项目
牵头领导:
组长:
成员:
沈超
(二)双发·康城华府项目及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
牵头领导:
组长:
成员:
(三)学府尚城项目、红旭.伯玉城项目、新城佳苑项目、诗酒兴邦项目、鼎唐世纪城项目及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
牵头领导:
组长:
成员:
(四)射洪市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城区)及其他市政项目
牵头领导:
组长:
成员:
(五)齐全集团射洪青岗里仁智能化养殖基础项目及其他招商引资项目
牵头领导:
组长:
成员:
(六)射洪市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乡镇)及其他乡镇市政建设项目
牵头领导:
组长:
成员:
六、处置程序及工作要求
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组要第一时间响应,派遣工作人员到场调查了解情况,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欠薪事件,责令限期支付;对其他原因造成的农民工欠薪事件,要按照本预案中各成员工作职责,及时移送有处理权限的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存在重大欠薪隐患、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集体越级上访人数较多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一)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简况(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等。各队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抓好宣传引导。全面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信访维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局全体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行层层发动,尤其要教育引导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等负责人员,消除模糊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专项行动。
(三)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与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与谁建设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要明确职责,切实抓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打卡发放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四)纪律要求。局机关股室及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局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服从临时调配,原则上按点位人员安排做好值守工作,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搞好纪律督查。机关及单位留守值班人员要服从调配,积极就地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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