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单位(甲方): ____
供货单位(乙方): ___
第一条 为保证 工程的顺利实施,甲方向乙方订购建材总值为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单价固定,总价暂估):
第二条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无 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方木实际截面尺寸按(49)、(99)、多层板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 货款付款、保修及结算: 最终结算按实际供货量结算;货到现场后,根据甲方资金情况付当月总货款的70%,余款在货物全部送齐后三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 交货规定
5.1 交货方式: 甲方电话通知,乙方负责分批运输到北京大学医院大楼工地,并按甲方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5.2 交货地点:
5.3 交货日期:_ 电话通知 _
5.4 运输费:_ 乙方负责。____________ _
5.5 包装要求: 无。
第六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未达成一致之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1%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共同认可后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第八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 天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2 ) 项处理: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一式 四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一 份、副本 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6.1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1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6.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1%的罚金;
16.3 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0.1%的罚金付给甲方;
16.4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0.1 %的罚金。罚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6.5 保证质量,1.如木材不合格,边角、弯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各种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货源不足、保证不了供应、延误工期、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
2.多层板有裂缝、表面不平、开胶及周转次数达不到五次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按合同价格下浮20%。因货源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陈贵长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北大项目部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_20xx_年 3 月__6 日 ____年__ 月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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