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盖费的执行制度:
1、各楼层服务员在营业中,必须积极推销各种酒水饮料,并做到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得强加推销和为提成恶意推销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员自行承担;并在每餐营业结束后,将本人所推销的酒水饮料的瓶盖上交到吧台处,由吧台作相关登记并签字确认。最迟不超过次日上午十二时。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由当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吧台根据服务员上交的瓶盖作出“销售日报表”,并由当值领班及推销服务员共同签字确认。
3、吧台必须严格按照部门制订的酒水饮料提成方案提供的回收品种和提成价格来进行分类统计与收集;并在每月日前,将上月收集的所有瓶盖汇总到餐厅主管,由餐厅主管根据上月的销售数量与吧台进行核算,并报餐饮部经理助理签字后上报餐饮经理核审。
4、餐饮部经理助理在每月日前,将员工推销酒水饮料的人员名单与各品种数量加以审核。
5、如有由供应商与吧台每月调换瓶盖时;兑换时要有经理助理,管理人员一名、2名员工现场陪同,餐饮部经理根据酒店的相关方案细列人员名单发放。
二、瓶盖费的分配制度:
1、瓶盖费分配比例是:
推销服务员占80%;剩余20%做为部门二线员工各占5%(包括传菜部、吧台、保洁,门迎人员等)
2、每月发放瓶盖费提成,将由部门负责人平均分配给二线员工,并将员工在每次领取后的详细名单备案,以便酒店审查,做到公开公正,员工若有疑问,可经部门最高负责人同意进行核查。
三、执行要求:
1、员工在开启酒水时一定要规范操作,不得损坏酒瓶包装或酒盖,一经查实,将按该物品兑换金额进行处罚(在属于该员工的提成部分中扣除)。
2、凡员工当月受到客人投诉的,凡因没有提成的酒水而故意不向客人推销或说没有的'员工,一经发现,不享有当月瓶盖费提成并按酒店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3、瓶盖费提成每月发放一次。员工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在提成发放日之前离职的皆不享有该项提成,或者在提成发放后就离职的员工也不享有其提成,其提成将在工资中扣除。
4、在操作过程中,若有谎报销售数量及品种或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取消当月瓶盖费并按酒店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备注:本分案在3月实施,所提成的酒水不包含局办,内部接待,大型婚宴和已经定下的各种宴席。所提成的只是自己推销的零点客人,当天预定客人所销售的零点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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