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日常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日常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二、教学过程
1、用电安全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2、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5、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6、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7、安全使用煤气
8、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9、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10、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1、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
1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
13、下水前要做准备运动。
1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1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1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三、交通安全老师介绍三则案例:
案例一:两个中学生在行走时抛接篮球,球滚到机动车道上,将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绊倒,致使驾驶员脑部严重受损。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行人在行走时不得在路上嬉闹和玩耍。据此,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作了责任认定,认定这两个中学生承担全部责任,两人家庭各承担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用。
案例二:1999年某中学后门发生一起因一个学生骑车下坡,将一名退休老师撞倒后死亡的交通事故。这不但给双方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而且也给这名中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损伤。
案例三:有数据显示,1998年全国因交通伤害事故造成4199名中小未成年人死亡,9907人受伤。这绝对不是个骇人听闻的数字,每年在车轮下丧生的花朵已经不计其数。据悉,北京市平均每学期约50名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
通过这些故事,我们了解到了什么?谈谈你的感受?
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5、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街。
6、发生火灾怎么办
7、要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地点,还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么样。
8、一旦身受火灾的威胁,千万不要惊慌,要冷静,想办法离开火场。
9、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10、校园安全
11、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严禁拥挤,特别是发现有人摔倒时,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
12、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身体不靠栏杆且使身体重心外倾或用力拉扯栏杆。
13、不在宿舍内点蜡烛看书。人疲乏入睡后,蜡烛容易引燃蚊帐、被褥,引发火灾。
14、离开宿舍时,人走熄灯、关闭电源。
15、不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个别同学顺手带回实验用酒精,藏匿在床铺下,如有滴漏,可能引起起火或爆炸。
16、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带刀子、棍棒等管制器具进入校园,以免对学生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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