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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计划实施方案

2022-12-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为组织实施好我镇20xx年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根据《福建省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农)指〔20xx〕19号)和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xx〕14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

  20xx年中山镇雨露计划培训任务总计90人,按400元/人标准补助。

  二、培训对象

  经20xx年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其他农户不纳入培训补助范畴。

  三、培训内容

  主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因户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需求,因地制宜,创新培训形式,采取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分类指导的办法,实行集中培训与分散点对点培训相结合,突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四、培训资金支出范围

  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不得用于“三公”消费开支,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接待消费,不得用于发放农民误工补贴。可用于培训宣传、聘请专家或专业能手授课、编印文字或音像教材、租赁培训场地、到企业跟班学习、现场操作实训、培训食宿和交通差旅、制作证书等专项用于培训的相关支出,学员误餐补贴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原则上,到村、到户或在乡镇所在地举办的培训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预算;在县城举办的培训按每人每天(6个课时)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预算。异地学习培训、企业跟班学习的班次经费预算标准另外再提高100元。每位贫困人口培训费用原则上不超过600元。

  五、培训资金拨付方式

  培训结束后,及时向县扶贫办提供培训班经费决算单、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人员台账、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现场全景照片和培训费用开支票据原件等相关材料审查,县扶贫办根据各乡(镇)上报材料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定并报县财政,县财政根据县扶贫办审定的材料拨付资金。

  六、相关要求

  1.要结合实际,根据培训班次的日期、天数、人数、地点、内容、形式等提出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制定培训实施方案。

  2.于7月中旬前组织至少1个班次的培训班,7月中旬、12月中旬将培训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报县扶贫办(同时附电子档)。

  3.按培训班次将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台账、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学员签到表等装订成册。

  4.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及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好培训,将雨露计划培训列入20xx年脱贫攻坚县对乡(镇)绩效考评,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考评分,对违规使用资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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