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总结上届工会三年任期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工作章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区实际,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领导班子,并研究部署今后三年工会工作任务。
二、选举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和党支部研究协商相结合的办法,选举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选举条件:
1、系本学区工会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富有成效地作好本职工作;
4、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教职工和本职岗位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爱工会工作,热心服务教工,有文化、有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协调配合能力强。
四、选举程序:
(一)确定名额:
根据工会会员人数,确定本届工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
(二)小组提名:
召开工会小组会议,每个工会小组在广泛酝踉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全学区范围内推选7位候选人(为充分体现女教工和青年教工的利益,要求7位候选人中至少有1位为女教工,至少有1位为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工);
(三)支部协商: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在小组提名的基础上,支部平衡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7位正式候选人,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正式选举:
1、上届工会向全体工会会员汇报任期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况;
2、核定参加会议的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3、宣布选举办法: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
4、宣布候选人:简要介绍候选人情况;
5、确定监票人:监票人从非候选人的会员中产生,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6、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7、选票的统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眩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眩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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