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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房产网络信息服务合同

2024-01-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根据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房产网络信息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函》以及常价服[20__]171号《关于重新核定房产网络信息服务收费的批复》,甲方就系统密钥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是(项目名称)的开发建设单位,项目预(销)售

  许可证号:,现因房屋销售等业务需要向甲方购买密钥共计个,其中(在备选□上打√):

  □申报密钥1个(仅用于新建项目的预售许可申报;一个开发企业仅能持有1个)。

  □项目密钥个(用于商品房网上合同签约、备案)。

  二、甲方应在本合同期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密钥信息的初始化服务。

  2、密钥信息认证,实现系统安全登录。

  3、密钥信息维护服务。

  4、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提供密钥免费更换服务(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三、乙方应按每个密钥2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其购买所有密钥的工本费,共计人民币元。

  四、乙方应确保系统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计算机操作技能,及时做好计算机补丁更新、病毒查杀等工作;保障系统数据填报的准确、规范,不对系统进行恶意操作;及时向甲方提交系统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乙方所购密钥的使用有效期为两年。

  密钥使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可到甲方办理免费续期手续。

  乙方未及时办理密钥续期手续的,密钥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并不可再用。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协商解决,不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的,应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通过仲裁裁决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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